【宝安区】关于开展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区相关文件精神,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成长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2020年以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且连续在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内。 3.企业2020年、202 1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

宝安区

公示原文


各相关企业:

  根据我区相关文件精神,区科技创新局现开展宝安区[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成长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

    2.企业2020年以来的[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且连续在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内。

    3.企业2020年、202 1年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

    支持强度和方式

   对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系统预申报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9日;

  系统正式申报时间:2022年9月10日-9月23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2年9月12日至9月23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或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1.区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地点: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敏感词]大厅正门对面)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