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管理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我局对2019年度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
根据《罗湖区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管理操作规程》有关规定,我局对2019年度新型研发机构拟认定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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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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