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关于部分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发放异常的处理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已至收尾,须尽快完成资金支出。现就以工代训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缺失材料企业(详见附件)于2021年12月3日前联系我局并提供以工代训补贴相关资料,包括变更备案通知书、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正常交易的企业视为自愿放弃申领补贴,以后不再受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解释。   附件:缺失材料企业名单   (联系人:邱先生,电话:29999553)

原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已至收尾,须尽快完成资金支出。现就以工代训补贴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缺失材料企业(详见附件)于2021年12月3日前联系我局并提供以工代训补贴相关资料,包括变更备案通知书、开户许可证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

  逾期未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致使无法正常交易的企业视为自愿放弃申领补贴,以后不再受理。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解释。

  附件:缺失材料企业名单

  (联系人:邱先生,电话:29999553)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1.附件:缺失材料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