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税务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敏感词]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备案。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备案随机抽查审核通过的海南小兵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海南小兵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通过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见附件),有效期3年。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要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规范管理,履行有关义务。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2021年补充备案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财政厅
[敏感词]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