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公开采购2023年度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审计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就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   完成2023年度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共2111个)的审计工作,对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利息支付金额、建议资助金额等,并出具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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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就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

  完成2023年度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共2111个)的审计工作,对项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利息支付金额、建议资助金额等,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有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同类服务经验(需提供委托合同封面及盖章页,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

  (三)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公告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项目要求

  (一)进行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审计工作,对申报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的企业贷款情况进行真实性、相关性审计,确定建议资助金额,为我委资助企业提供决策依据,通过专项审计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性。中标单位需确保数据审查质量,并对审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中标单位须具备健全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合理的职责分工制度、保密制度以及质量保障措施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和保障,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私自对外透露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报审查情况。

  (三)审计开始前,中标单位需安排项目主要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参加我委组织的审计进点会,并针对我委相关文件拟定具体审计方案,出具审计资料清单、审计计划书等文件。在审计期间,中标单位需指定一名固定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与我委日常对接工作,负责项目的进度把控,日常处理等事项。中标单位需保证至少有15名项目成员(其中包含2名注册会计师)全程参与审计。

  (四)中标单位在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原则问题或难以判断的事项应及时、主动与我委沟通协调,提出专业建议,严禁与项目单位私下沟通解决。同时,需接受和配合我委开展对审计质量的监督与评价。如发生违规违约的投诉,应配合我委的调查和处理。

  (五)中标单位需优先安排完成我委的委托事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客观、真实、公正地出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3年度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应满足贷款贴息贴保资助项目申请指南及审计要点相关要求,同时符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关要求。报告提交我委前需经过审计组内部交叉复核,因中标单位出具文件的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审计报告出具后,中标单位需出具项目工作报告及建议,内容应包括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审计要点改进建议等内容。

  (七)配合完成我委交办的其他项目相关工作。

  五、采购预算

  预算不超过95万元,审计总项目数不超过2111个。本项目报价按项目总服务费进行报价,总服务费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六、投标事项

  (一)本项目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投标(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邮寄投递不接受到付件),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以EMS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2,未按要求填报视同放弃投标。

  (二)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北门五楼C5045室监督处。联系电话:0755-88102482。邮寄投标后,将投标文件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我委指定邮箱(sucheng@sticmail.sz.gov.cn)。

  (三)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付款方式为分2次付款,在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0%;完成审计报告并通过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再支付50%的合同款。

  (四)履约担保金:无

  七、评标事项

  收到3份以上有效投标文件的,我委将组织评标会综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敏感词]者中标。中标结果将在我委官方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