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关于提交2021年第一批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材料的通知

关于提交2021年第一批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三府规〔2020〕1号)有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0年度三亚市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方式及额度 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奖励。(已获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奖励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三、提交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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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敏感词]批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三府规〔2020〕1号)有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21年[敏感词]批三亚市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0年度三亚市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方式及额度

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奖励。(已获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奖励的企业,给予40万元奖励)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可联系三亚市高企认定办公室进行确定。企业须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所有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电子版材料全部转换为PDF格式,生成一个文档,以企业名字命名。发至邮箱:jhk88276656@163.com

四、时间要求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集中为2021年4月6日、7日两天。

五、其他要求

(一)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二)企业须书面承诺自获得奖励之日起5年内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不迁离三亚市,如搬离或更改的,须全额退还所获得的奖励资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三亚市高企认定办公室(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廖尚林、李强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市政府二办11楼

电话:88276656

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