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龙华区防疫科技攻关推广应用资助受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减轻企业防疫负担,我局拟开展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项目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补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纳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龙华区

公示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减轻企业防疫负担,我局拟开展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项目受理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补贴,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纳入[敏感词]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被区政府认定的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以[敏感词]认定名单为准);

  (三)已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

  (四)2022年3月已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

  (五)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失信行为,并且未被信用信息网站列入黑名单、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范围内;

  (六)申请单位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对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的区四类百强企业,按2022年3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给予1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敏感词]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