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申报2022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2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第1-5类)、中药(第1-6类)研发的单位或上一年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 (二)申请激励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申请完成

龙岗区

公示原文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我局拟开展2022年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研发奖励项目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化学药(第1-2类)、生物制品(第1-5类)、中药(第1-6类)研发的单位或上一年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注册人。

(二)申请激励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药品注册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申请完成药物I、II、III期临床试验的,相关临床试验须为上一年度完成。

二、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10月28日—11月23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10月28日—11月28日
     完成线上申报流程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材料。
三、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奖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3.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指市财政部门公布的《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目录》中的第三方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