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19〕10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配套服务的生产经营载体。此次认定名额有限,优先认定一批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规模大、入驻企业数量多、创新创业辅导服务能力强、公益服务示范性突出的产业载体。已认定且在有效期
各有关机构:
为推进我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19〕10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场所和配套服务的生产经营载体。此次认定名额有限,优先认定一批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规模大、入驻企业数量多、创新创业辅导服务能力强、公益服务示范性突出的产业载体。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敏感词]、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不参与此次认定。
二、受理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8月12日9:00至9月2日17: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至9月6日17:00(注:超过书面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系统将不能再修改,收文窗口不再受理材料)。
(三)具体要求。
市级示范基地认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有关申请条件等详细信息参阅《2022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申请指南》(附件1),特此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深圳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docx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