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

市级项目

公示原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263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敏感词]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敏感词]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敏感词]单项冠军企业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企业需按申请书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出了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对于重点领域企业,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予以优先推荐。

  (三)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我局已建立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库,其中对于我市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或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优先推荐。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成为单项冠军企业。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已入选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推荐上报名额。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了地方推荐名额上限,我局将按照名额数量,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本企业及下属法人企业的推荐、复核工作,我市企业通过中央企业申报的,请同步向我局报送相关材料。

  二、复核评价工作安排

  请2020年认定的第五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填报申请书(附件2)。我局将会组织开展初核,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复核,并组织专家赴部分企业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认定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的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