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坪山区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和大学生实习基地补贴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完成了2021年第二批次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的受理和审核工作。经核查,我区共166人符合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共5……
为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企业上市补贴、2021年度企业新三板挂牌补贴两个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1年3……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的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将2021年数字经济产业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在我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最终拨付项目和金额以下达文件为准。 ……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及《深圳市“绿色和智能消费”家电、智能产品购置补贴申领工作指引》《深圳市“绿色和智能消费”家电、智能产品购置补贴申领工作指引(修订版)》文件要求,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绿色和智能消费”家电、智……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2020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对外承包工程绩效资助项目)拟资助企业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要求,现将经审核拟发放的光明区第二十一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名单予以公示,本批次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明分公司、维珍妮内衣(深圳)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培……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的规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罗湖区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的规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罗湖区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的规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罗湖区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的规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罗湖区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
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2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第4批次符合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8日至3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各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 按照《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及其配套操作规程、《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0〕3 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0年度品牌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经过初……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要求,现将经审核拟发放的光明区第二十批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名单予以公示,本批次深圳市金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等3家企业,培训人数共……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坪山区企业职工适岗培训补贴名单(2021年第3批次)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8号)的规定,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罗湖区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投诉监督 公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