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科规〔2022〕2号)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我局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1、2020年认定的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2019年认定未获得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国高企业。 3、2019年、2020年认定后迁入龙岗区的国高企业须在龙岗区注册满一年。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龙科规〔2022〕2号)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深龙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我局开展[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及条件
1、2020年认定的龙岗区[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
2、2019年认定未获得龙岗区[敏感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国高企业。
3、2019年、2020年认定后迁入龙岗区的国高企业须在龙岗区注册满一年。
二、申领时间及要求
1、企业须在7月20日-8月19日内录入信息。
2、待公示后再邮寄相关资料。
3、申领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且按照统计法规的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报表。请未填报统计基本信息的申领单位。
4、2021年认定的龙岗区高新技术企业将在下一批次开放填报,具体时间待定,请勿在本批次填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2年7月20日